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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
宁发改规发〔2025〕3号
2025-07-25
索 引 号000014349640000001/2025-00361发文时间2025-07-25
发布机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 号宁发改规发〔2025〕3号
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有效性有效
标 题: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
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现决定:废止《宁夏回族自治区“两高”项目管理目录(2022年版)》(宁发改规发〔2022〕1号)。
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

2025年7月25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附件下载:
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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